关于我们

国家卫健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7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2-17

代表你们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地铁车站等公共场所大量装备心脏骤停除颤器的建议》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国院前医疗急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是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委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一是完善急救制度顶层设计。出台《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网络建设、业行为、监督管理提出具体规范二是加强急救体系建设。加大急救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构建覆盖城乡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在全国推广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强化与院前医疗机构的紧密衔接,共同构建一体化急诊急救网络不断提高医疗急救能力。三是推动公共场所配置AED。2020年9月我委联合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逐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提高AED配置水平,完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四是加强急救知识普及推广。委托专业行业组织,联合相关社会团体,开展面向公众的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加大对消防交通运输、矿山、旅游、教育等相关高危与社会服务行业应急救护培训力度。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公共场所AED配置我委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AED的管理应用,从多个层面推动AED普及使用。一是在研究制定公共场所AED配置及管理的指南,从技术层面明确AED规划配置、安装要求,统一管理,统一培训,为各地科学规范铺设提供技术依据。二是2021年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广普及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的指导意见》,力争十四五期间逐步在全国交通运输客运场站普及配备医疗急救箱,分阶段在具备条件的省际港口客运站,试点配备布设医务室或红十字救护站、AED等医疗急救设备

(二)关于加强急救知识普及。我委积极开展急救知识宣传,委托人民网及相关单位,拍摄关于AED使用以及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和技能的视频,并通过人民网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急救水平,加强公众急救知识技能普及。同时,组织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利用“健康大家谈”等栏目和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综艺节目、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包括心肺复苏在内的急救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关于完善政策保障。一是推动立法进程。目前,我委已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从法规层面明确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稳步发展2021年1月起实施的《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我委起草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中也计划提出相应免责条款二是加强司法引导。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倡导各级人民法院秉持培育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助人为乐传统美德的原则,在审判中强化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和保护,为社会善行进行司法上的“托底”,彻底为好人消除后顾之忧,让英雄不再“流血又流泪”。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会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广普及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公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动重点场所AED配置投入铺设使用加快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法规的立法进程,加强司法引导,营造使用AED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922